西宁债务纠纷合同律师
西宁,大通2022-10-16 15:47:14
3 次浏览全国律师事务所13428977790
联系人:叶主任
微信号:13428977790
全国88座城市连锁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 全*面、高*效、准*确 的代理诉讼服务, 我们律师团队代理了大量经济案件、婚姻家庭案件、遗产继承案件、 房产案件、合同案件、债务债权案件,在民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和人脉。 立“诚信、、严谨、务实”为宗旨,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,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服务,
您是否遇到以下法律问题?
A-婚姻类
1.对方转移财产给 “第三者〞怎么办?
2.离婚财产分割找专业律师咨询?
3.出轨了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解決?
4.要离婚,原配怎么争取利益
5.离婚财产,离婚过错方该分财产吗?
B-房产类
1.遇房屋买卖如何处理?
2.房产怎么正确起诉?
3.二手房买卖的胜诉关键要点是什么?
4.签了买房合同之后对方反悔怎么办?
5.房屋借贷发生,如何保障自己权益(收益)?
6.房产被查封需要平债怎么处理?
24小时承接代理全国诉讼业务,如有困难,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请马上致电我。
律师事务所民商事律师团队,成员律师均为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,有着深厚的法学理底,熟悉法律实务的操作流程的专业民商事律师。对民商事及经济有颇深研究,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,办理案件时经常提出的独特、宝贵、前瞻的法律意见、观点。
专打遗嘱、遗产继承、共有财产分割法律服务律师团队,多年来代理大量家庭遗产案件,诉讼分割遗产、房产,遗嘱效力,遗赠协议、遗嘱是否有效的继承分割,有丰富的执业经验。
民法典规定,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,离婚房产如何分割?《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解释(一)》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,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,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,人民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。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此时,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,哪怕是结婚很多年,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,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,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,不予分割。
联系电话:13428977790